2020西安购房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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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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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在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进行了细化
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
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最高调至70%
公积金贷款比例也做了调整
小编这就带你了解具体内容
7层以上新建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证工程形象进度不得少于7层
全市范围内所有已出让、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
摄图网:ID-500786805
二套房首付比例细化商业贷款首付最高上调至70%
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经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协商确定: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5%。
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核拨预售资金保障项目如期建设
1.加快互联网+监管建设,购房人可通过网上平台、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经开发企业确认的购房款交存信息,自行选择监管银行的营业网点交存购房款至监管账户。
2.负责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应将贷款资金全额划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严禁私自留存或划转至开发企业其他账户。
3.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信用管理体系,对于存在配合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商业银行,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在西安市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摄图网:ID-500790420
各区县、开发区(含西咸新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管辖区域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的监测和房价调控,加强供需调节,完善住房供给体系,多措并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未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高陵、鄠邑等区县及西咸新区部分区域,要密切关注市场形势,保障自住需求,抑制投资投机行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西安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加强管控,调整购买二套房比例
保障咱大家伙自住的需求,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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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本地宝整理发布,素材来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保障局,西安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编辑:点心▌合作:电话QQ同号4009999087 注:手机QQ添加时,若无法找到,请选择“找公众号”即可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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